弒母北大學子吳謝宇被執行死刑 曾稱希望能活着贖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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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4/01/31 13:39

最後更新: 2024/01/31 17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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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北京大學大學生吳謝宇故意殺人、詐騙等罪成,周三(31日)被執行死刑。

犯故意殺人、詐騙、買賣身份證件等罪的前北京大學大學生吳謝宇,周三(31日)被執行死刑。行刑前,他未有申請會見親屬。

《澎湃新聞》報道,吳謝宇死刑復核辯護律師鄭曉靜表示,她向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聯繫要求安排會見吳謝宇,看守所幹警答復稱,今日上午8時吳謝宇已被法院帶走執行,「不用來了」。

鄭曉靜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不核准吳謝宇死刑的法律意見。二審宣判後,她在去年11月11日曾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會見吳謝宇。吳謝宇在看守所裡的精神狀況比較穩定,求生欲望很強,希望能活著贖罪。

吳謝宇1994年出生,其父2010年病故後,任職中學教師的母親謝天琴表現憂傷,吳謝宇認為母親的狀態像「即將死亡的林黛玉」、生活已失去意義。他2012年上大學後亦變得厭世,想和母親「一起死」。

案發在2015年7月10日,吳謝宇趁母親回家換鞋之際,以啞鈴擊頭致其死亡,並在屍體上放置活性炭包、雪櫃除味劑,用75層床單、膠膜覆蓋;之後代母辭職,虛構母子出國向親友騙取144萬元人民幣。

吳謝宇逃亡期間購買10多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。而謝天琴的屍體在半年後被親屬發現,警方通緝吳謝宇,2019年4月在重慶機場將其拘捕。

最高人民法院認為,吳謝宇所犯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,情節惡劣,罪行極其嚴重,嚴重違背人倫道德,嚴重踐踏社會公眾的認知和情感,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;吳謝宇連續實施故意殺人、詐騙、買賣身份證件犯罪,主觀惡性深,且毫無悔罪誠意,應依法懲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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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易燕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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